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芝罘公安公布3超非法出租、出借、買賣銀行賬戶等違法犯罪案例 |
【展會群】
欄目:業內動態
發表時間:2024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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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北京時間2024年5月22日(農歷2024年4月15日),星期三訊:周某(女,29歲、芝罘區人),已刑拘!。
芝罘公安
依法從嚴打擊
非法出租、出借、買賣銀行賬戶等違法犯罪行為
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
立交橋派出所
5月14日
立交橋派出所主動出擊
抓獲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嫌疑人周某
經查,5月7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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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時間2024年5月22日(農歷2024年4月15日),星期三訊:周某(女,29歲、芝罘區人),已刑拘!。
芝罘公安
依法從嚴打擊
非法出租、出借、買賣銀行賬戶等違法犯罪行為
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
立交橋派出所
5月14日
立交橋派出所主動出擊
抓獲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嫌疑人周某
經查,5月7日,周某使用其名下銀行卡接受被害人轉賬,后在手機上操作,將入賬資金轉賬至二級卡帳戶。周某名下銀行卡共涉案4起,涉案金額達6.2萬元。
目前,周某(女,29歲,芝罘區人)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鳳凰臺派出所
5月8日
鳳凰臺派出所經線索研判
抓獲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嫌疑人常某
經查,常某在明知銀行卡不能出租、出借的情況下,仍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提供給他人使用并協助轉賬,涉案流水4.5萬余元。
目前,常某(男,39歲,棲霞市人)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南山路派出所
5月9日
南山路派出所
依法查處非法出借銀行賬戶違法人員張某
經查,4月24日,張某為辦理貸款,在明知對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,仍將自己名下的銀行賬戶借給他人使用,涉案資金7000余元,張某尚未獲利。
目前,張某(男,37歲,萊州市人)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。
消息來源:芝罘公安
(來源:山東省煙臺市“問政煙臺”微信公眾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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